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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部分矿产品资源税的认定和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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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3:04 |
| 信息简介: | 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的认定由政府矿产相关管理部门、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经备案有资质认定的第三方认定机构或协会(以下统称第三方机构)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