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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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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2:46 |
| 信息简介: |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两次缴纳,申报期限为半年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两次缴纳,申报期限为半年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