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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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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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2:40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办理上述事项所需的涉税资料,实行地税、国税一次采集。纳税人可向其主管地税机关、国税机关其中一方报送涉税资料,由受理税务机关一次采集,纳税人不需要向另一方税务机关重复报送涉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