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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地方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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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2:31 |
| 信息简介: | 除核定征收税种以外,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应征收的其他地方税收按照单项税种管理的要求办理。纳税人转让、租赁房产应纳税款实行核定征收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相关税种仍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