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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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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2:31 |
| 信息简介: | 个人租赁商铺和其他房产,每月取得租金收入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1.5%;每月取得租金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