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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贺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地方税费政策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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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2:31 |
| 信息简介: | 个人租赁商铺和其他房产,每月取得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核定征收率为6.6%。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0.2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1%,印花税0.1%,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