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桂财税[2017]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变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代征机关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桂财税[2017]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变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代征机关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22:25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职能调整,原由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代征的驻桂中央国有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自2017年9月1日起变更为由国税部门代征,其他征收管理办法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