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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税[2018]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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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19:54 |
| 信息简介: |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2018年7月申报期开始免征,在此之前欠缴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足额征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