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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统一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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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18:16 |
| 信息简介: | 原使用网上税务局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可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完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义务及事项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税务局”其他功能模块正常使用,已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的扣缴义务人不受本次系统停用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