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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税[2018]3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车船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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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17:48 |
| 信息简介: |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0号)第(十一)款“降低车船税部分税目的适用税额”的执行时间由原来的“自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为“自2018年1月1日起”,其余不变;对纳税人多缴纳的车船税,按原征收渠道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