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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防政规[2018]11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城港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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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16:47 |
| 信息简介: | 本次调整的防城港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执行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后,恢复按《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城港市市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标准的公告》(防政发〔2013〕10号)规定的税额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