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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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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7:11:31
信息简介: 各县(市、区)园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本决定第一条确定的适用税额执行,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本决定第一条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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