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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柳政发[2019]3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有关税务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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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11:18 |
| 信息简介: | 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告知申报税收债权相关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依法清查、核实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并申报税收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