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条款修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条款修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7:11:10 |
| 信息简介: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施行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结合河池市实际,现就调整河池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