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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规[2020]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财税政策兑现操作办法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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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56:45 |
| 信息简介: | 片区内企业和片区内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从事的产业项目是否属于《支持政策》第五条、第七条规定范围出现争议的,由主导产业方向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裁定,并出具裁定证明文件。企业应将该证明文件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