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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税[202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土地闲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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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50:09 |
| 信息简介: | 税务、财政、发改、自然资源部门要紧密协作、充分协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税务部门应积极履行征收职责,推动降低征缴成本。涉及经费划转的,方案按程序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