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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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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49:42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分别不同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及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税负与取得收入有关,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改制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