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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会[2021]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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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49:38 |
| 信息简介: |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用人单位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