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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税[2022]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 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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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47:55 |
| 信息简介: | 各级税务部门会同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整理汇总交接资料和历史数据。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2020—2022年征收明细数据和历史欠费明细数据的交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