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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市医保中心发[2023]29号 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办”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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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46:40 |
| 信息简介: | 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办”即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有关生育信息经医保信息平台推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生育津贴经核定后拨付到参保单位预留银行账户,参保单位及职工无需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