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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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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45:57 |
| 信息简介: | 我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全区统一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