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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桂财规[2025]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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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6:45:06
信息简介: 对个人在我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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