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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规[202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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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44:48 |
| 信息简介: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区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