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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南砼协提示[2026]1号 南宁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关于财税〔2026〕10 号公告对混凝土企业增值税适用税率影响的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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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43:59 |
| 信息简介: | 财税(2026)10号政策核心:3%简易计税终结,13%一般计税强制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必须按13%一般计税,可抵扣进项,无过渡期、无缓冲、无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