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税率13%的副产品,是否符合农产品加计抵扣的政策?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税率13%的副产品,是否符合农产品加计抵扣的政策?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6:43:10
信息简介: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当纳税人利用农产品生产13%税率的产品,不论其为主产品还是副产品,只要能够实现分开核算,即可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