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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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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6:42:29
信息简介: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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