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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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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6:42:25
信息简介: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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