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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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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6:42:21
信息简介: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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