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八十七条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八十七条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6:42:07
信息简介: 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