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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5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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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27:52 |
| 信息简介: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前,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