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父母离异,各自重新组建家庭,子女应如何适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父母离异,各自重新组建家庭,子女应如何适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6:27:48
信息简介: 在父母各自组建重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任意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那么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