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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公司收到的发票上购买方一栏只填写了我公司的名称,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这种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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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6:27:38
信息简介: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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