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纳入工资总额的高温津贴,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纳入工资总额的高温津贴,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6:23:57
信息简介: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