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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对个人电商小额销售农产品的个税影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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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6:23:52
信息简介: 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和财税〔2004〕30号规定,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简称“四业”),属于经营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四业,已经把所有的自产自销农产品给包括进去了;当然,不包括购进后销售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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