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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人社规[2021]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直属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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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13:19 |
| 信息简介: | 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后,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或养老金的工伤人员,因旧伤复发经确认需住院治疗或患职业病需康复治疗的,其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到异地就医往返途中交通、食宿费用,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桂政发〔2018〕6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