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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税[2021]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延续执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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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13:13 |
| 信息简介: | 明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14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