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公司借款给股东年底未归还,挂的其他应收款,该如何处理?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公司借款给股东年底未归还,挂的其他应收款,该如何处理?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5:49:49
信息简介: 公司将资金借给个人股东,股东年底未归还的情况,根据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