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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地企业在深圳有建筑工程项目,是否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填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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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5:48:16
信息简介: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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