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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5]云财税政字第18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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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15:28:30
信息简介: 关于《通知》第七条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鉴于房屋磨损程度无法具体量化,我省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以使用时间为标准,凡是建成后未使用或者使用时间在2年以内的,属新建房;凡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属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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