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财预字[1995]148号 云国税增字[1995]52号 云地税发[1995]52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田坝水电站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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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财预字[1995]148号 云国税增字[1995]52号 云地税发[1995]52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田坝水电站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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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8:21 |
| 信息简介: | “漫湾电站的一切税收由云县税务局征收管理,并按云县48%,景东县35%,南涧县15%、凤庆县2%的比例分配”。由云县税务机关征收后,设专户划分给4个县。云县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依法征管,搞好税收征收、入库、分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