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国税增字[1996]25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啤酒包装物押金税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云国税增字[1996]25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啤酒包装物押金税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8:12 |
| 信息简介: | 对啤酒生产企业收取押金但不建立台帐,或虽建立台帐,但不能准确提供押金收退情况的,可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其逾期不能退还的押金收入,依法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