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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外字[1996]4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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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8:07 |
| 信息简介: | 外商投资企业(国务院批准试点的合资外贸企业和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经云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批准收购货物出口的,其出口货物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由各地、州、市涉外国税分局报省局审批后予以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