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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所字[1996]7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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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8:03 |
| 信息简介: | 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报经县(市)级国税局审批的,方可抵扣;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万元以上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的,报经地、州、市国税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抵扣;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5万元以上的,逐级审查报经省局审批后,方可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