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云国税函[1998]19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烤烟收购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云国税函[1998]19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烤烟收购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15:27:34
信息简介: 你局《玉溪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烤烟购销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玉地国税发[1997]30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烟草公司收购烤烟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批复如下: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