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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发[1998]57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职工集资入股所得股息红利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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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7:30 |
| 信息简介: | 即以其超过银行五年期储蓄存款利率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给职工个人的配股、送股及以福利基金、工资结余部分分送的折股、实股等取得的股息、红利,应以其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