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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劳[1998]103号 云南省劳动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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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7:15 |
| 信息简介: |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因停产、半停产确无能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书面提出申请,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规定缓缴,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