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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地税发[1998]298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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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59 |
| 信息简介: | 为做好新旧税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强契税征收管理,严格执法,凡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到1997年10月30日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契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