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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1998]237号 云南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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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59 |
| 信息简介: | 企业在书面申请中必须写明未提供核销单的应收汇金额。相应的退税金额及延缓提供核销单的截止日期,在截止日期内,若企业不能配齐有关外汇核销单,主管退税机关将扣回已退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