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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1998]323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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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54 |
| 信息简介: | 委托外贸出口的自产货物,作销售帐的要求:收到委托单位代销清单的当月,为作帐的时间。受托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次月或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月内开出代销清单给委托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