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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国税发[1998]34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决定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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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5:26:53 |
| 信息简介: |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其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属于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一律依照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